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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畢業條件 :

國際資產管理研究所研究生畢業須符合「國立中山大學國際金融研究學院國際資產管理研究所學位考試相關規定」,學生需修畢30學分,方可提出畢業學位申請,其中包含必修課程20學分。必修課程包含國際高階資產管理領域六大職能六門核心必修課程(16學分,四門三學分及兩門二學分),及貫穿兩學年之「創新商業模式實作」必修課程(4學分)。

學生以專業實務報告作為學位論文,通過學位考試始得畢業。專業實務報告不同於一般碩士論文,強調理論創新,更加強調實務應用價值,真正解決產業界與金融機構所面臨國際資產管理業務創新需求或解決商業模式創新之問題。合作企業可進一步指定派訓學生的實作主題。透過業師及指導教授雙導師對學生專業實務研究之指導,同時也解決金融界/企業相關問題,達到產官學研共創共學。專業實務報告或企業專題研究技術報告之認定基準,經所務會議、管理會通過,報監督會備查。